正宜建设

新闻

《关于组织开展绿色建筑示范工作的通知》解读

2022-09-26 17:25:03

为助力全省建筑领域碳达峰碳中和工作,切实推进绿色建筑高质量发展,省住建厅会同省发改委组织开展绿色建筑示范工作,印发了《关于组织开展绿色建筑示范工作的通知》(鄂建文〔2022〕38号,以下简称《通知》)。现将《通知》解读如下:

一、背景意义

为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,落实省委、省政府绿色发展决策部署,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等七部门《关于印发绿色建筑创建行动方案的通知》(建标〔2020〕65号),省住建厅等七部门于2020年9月联合发布《关于印发<湖北省绿色建筑创建行动实施方案>的通知》(鄂建文〔2020〕12号)。按照《湖北省绿色建筑创建行动实施方案》要求,省住建厅、省发改委开展绿色建筑示范工作,旨在推进全省绿色建筑提质扩面,进一步提升建筑能效水平,助力实现全省建筑领域碳达峰碳中和目标。

二、主要内容

《通知》分为示范类型、示范条件、组织形式、几项要求四个章节。

(一)示范类型。明确绿色建筑示范分为星级绿色建筑示范、绿色建筑集中区示范、超低能耗绿色建筑示范三个类型。

(二)示范条件。分别对三种类型绿色建筑示范项目应具备的条件进行阐述,确保示范项目高质量,切实发挥引领示范作用。

(三)组织形式。规范申报、报送、创建和验收等流程,明确由省住建厅负责受理、专家审核、公示公告,对于列入示范的创建项目将优先享受相关政策支持,进一步提升创建绿色建筑示范项目的工作效率和水平。

(四)几项要求。要求各地持续深入开展绿色建筑创建行动,落实支持绿色建筑高质量发展的政策措施。严格对申报项目进行审查,对主要指标进行可行性调研论证,确保申报项目符合要求。在每年10月底前,将通过初审的《绿色建筑示范项目申报书》和加盖公章的《绿色建筑示范项目申报汇总表》报省住建厅。


标签

最近浏览:

相关产品

相关新闻

联系我们contact us

0717-4668555

电 话:0717-4668555

邮 箱:miss709958944@qq.com

地 址:湖北省宜都市城河大道2号合江苑


2.png

扫码查看手机站